服务热线: 0531-88981169

小区燃气报警系统声光报警和排风装置调试规定

2020-03-22 20:38:25
   六、声光警报及排风装置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声光警报的所有联动控制逻辑关系,使相应RBT-6000-ZLGM型探测器报警,在规定的时间内,声光警报应正常工作;

    2、按排风装置的所有联动控制逻辑关系,使相应探测器报警,在规定的时间内,排风装置应正常工作;

    3、声光警报及排风装置有手动控制设备时,手动控制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七、系统联调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系统联调;

    2、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在连续正常运行120h后,应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填写调试记录表RBK-6000-ZL9型气体报警控制器的。

上一篇:小区集中燃气系统的紧急切断阀和备用电源调试规定

下一篇:开放和密闭生产车间该如何选择气体报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