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531-88981169

GDS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校验方法

2022-09-27 16:49:02

  1、当被测气体为烃类混合物时,异丁烷为首选样气,其次为丙烷。

  2、原则上要采用经计量认证与被检测气体相匹配的标准样气。相同的被测介质所选的标准样气不同,报警点也不同。

  3、对于非烃类混合物或爆炸下限浓度的气体燃烧时产生的热量相差较多的烃类混合物,不得已时,可使用丁烷、异丁烷、丙烷等既易得又稳定的单组分燃料作为样气。此时必须依据一定的检测信号换算关系调整可燃有毒GDS报警器的量程。

  4、校验前,GDS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探头的周围环境应无可燃气体。如果有可燃气体,要先拆下防雨罩,充入一定量的洁净空气后,再连续通入样气,以保证校验的准确性。

上一篇:可燃气体GDS系统探测器的维护和保养

下一篇:可燃有毒气体报警控制器主机详细介绍和技术参数